聯(lián) 系 人:靳明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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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是“十三五”元年,PPP模式推廣進入了第二個年頭,政府也推出了一系列政策為PPP模式推廣保駕護航。有人認為PPP項目簽約是博弈,有人認為PPP項目簽約是合作。政府需要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公共設施建設與公共服務中來,社會資本需要好的投資機遇與穩(wěn)定良好的投資收益率。
博弈抑或合作?
【博弈】
1.項目識別與論證是博弈關鍵
PPP模式是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中可以選擇的較佳融資模式。政府與社會資本間博弈關鍵事實上在項目初期,即項目識別與開發(fā)階段。PPP項目識別與開發(fā)階段的目標就是要根據(jù)政府頂層設計,或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的需求,初步提煉出潛在項目范圍和基本要求。明確了項目目標,政府就掌握了博弈關鍵。
在PPP項目識別與開發(fā)階段,重要的任務是確立項目是否符合政府頂層設計和社會需求,明確項目范圍,確立項目基本架構,識別項目在執(zhí)行過程中可能遇到的主要問題,做好政府內(nèi)部機構盡職調查等內(nèi)容。準備好的項目才是PPP項目最終成功的關鍵。例如新加坡裕廊集團在啟奧生物科技園項目中,花了3年的時間進行前期的策劃和規(guī)劃,而建設施工周期僅僅3年。
2.管理機構能力建設是博弈前提
PPP項目全生命周期長、過程復雜、參與方多、涉及專業(yè)多且要求水準高。這些特征都對我國政府的管理提出了要求和挑戰(zhàn)。PPP項目知識的缺乏和能力的不足將導致項目的論證和規(guī)劃不能很好地打動投資人。
PPP項目管理層與執(zhí)行層的知識、能力和管理技能決定了PPP項目前期開發(fā)論證質量,也會嚴重制約PPP項目的簽約和實施進度。“較好而穩(wěn)定的收益預期“將對社會資本產(chǎn)生較強的吸引力;“有比較現(xiàn)實、客觀的收益論證”是PPP項目簽約成功的基礎。加強管理與執(zhí)行機構能力建設,提升PPP項目前期開發(fā)論證質量,才會真正推進PPP項目的簽約與落地實施。
3.競爭性磋商獲得博弈優(yōu)勢
建立優(yōu)秀的“競爭性磋商”才使得政府獲得博弈優(yōu)勢。從PPP項目的國際運作經(jīng)驗來看,PPP項目發(fā)起、開發(fā)論證到項目簽約與實施之間存在一個較長的時差,而這個時差的意義在于給政府和社會資本充裕的時間來探討、論證項目可行性,進行“競爭性磋商”。因為PPP項目平均投資額度較大,項目融資來源多來自于不同融資渠道和途徑的組合,以及眾多債券和股權投資機構的聯(lián)合。同時,社會資本為了分散風險,降低融資成本,也會需求諸多機構合作,共同承擔項目的融資。政府要積極磋商,建立充分的競爭,獲得博弈優(yōu)勢。
【合作】
風險分配要公平合理
PPP項目同其他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一樣,風險是與生俱來的。無論是在執(zhí)行還是在落地實施過程中,都存在著諸多風險。PPP項目的生命周期長,項目前景不確定性更加顯著。在項目論證前期,如何識別風險與設計合理的風險分配機制才能有效保證項目實施落地。項目參與各方也應該在合同簽署前對各自分擔的風險有清晰的認識和深刻的理解。
雖然政府與社會資本都有將風險轉嫁給對方的愿望,但必須面對現(xiàn)實,合理分擔風險。分擔風險要遵循項目風險分擔與項目定價相匹配,與參與方能力相匹配,與項目特性相匹配等原則。PPP項目參與方共同尋求公平合理交易。
2.合理分配利益
社會資本追求利益是應該的,但要保證是合理利益。PPP項目主要是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建設,這就意味著PPP項目要服務于百姓。如果社會資本在PPP項目中獲得暴利,最終受損失的將是百姓。反之,如果投資回報率過低,PPP項目將失去對社會資本的吸引力。合理利益分配可以通過有效的限制條件在合同中做好約定來達到各參與方的滿意。如在終端客戶收費項目中,規(guī)定最低用戶量,低于最低用戶量時,給予一定的政府補貼,也可通過限制最高收費標準來避免社會資本受損。
3.項目執(zhí)行與監(jiān)管中有效溝通
合同簽訂后,項目參與方需要更多的溝通,深刻理解合同要求與項目實施關鍵點。政府管理和執(zhí)行機構通過有效地合同管理,對項目執(zhí)行實施監(jiān)督管理,監(jiān)督項目實施質量。PPP項目參與各方需要充分合作,清晰地溝通項目細節(jié),避免執(zhí)行過程中出現(xiàn)糾紛,保障項目整體規(guī)劃、實施質量、進度和績效。
博弈抑或合作?
PPP項目市場既鼓勵合理競爭,又將促進真正市場秩序的建立。政策PPP模式的大力推廣最終將推動PPP項目市場形成一個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市場環(huán)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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